中国欧盟商会关于《反垄断法》相关调查的声明 Go back »

2014-08-14 | All chapters


中国欧盟商会始终认为《反垄断法》的有效执行将有益于中国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在中国,各产业领域内围绕《反垄断法》开展的调查正逐年增加,这表明了各界对企业日益提高的期望和要求。同时,这也意味着依法对企业及其行为进行监督、审查与问责也作为重要目标被提上日程。

即将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聚焦依法治国,而现行的调查则为中国政府提供了展示其决心与承诺的绝佳平台。为了实现此目标,一些具有普遍性的法律实践必须得到遵循以确保全面、持续且透明的行政执法。

欧盟委员会在调查方面的过程透明性可为中国反垄断调查提供范例。调查必须不对结果做任何预判,接受调查的企业也必须被保障充分享有辩护的权利。值得担忧的是,欧盟商会并不确信这些关键要素在近期的调查中得到系统性的保障。

来自多个领域的企业向中国欧盟商会反映,在未进行充分听证的前提下,有关部门通过带有恐吓性的行政手段迫使企业接受惩罚和治理,这类现象值得高度警惕。完整的法定诉讼程序没有得到贯彻执行,诸如告知企业不要对调查者提出质疑和挑战、不要在审讯环节雇佣律师或求助其政府、所属商会等行为都与最佳讼程程序背道而驰。

欧盟商会承认有不少中国企业因违反《反垄断法》而接受调查,尽管如此,欧洲商界对于外资企业在相关调查中是否受到不平等待遇的疑虑在逐渐加重。

在部分被调查的行业中,中国企业并未因相似缘由被调查。同样,在部分涉及合资企业的案例中,调查往往只针对外资方。任何的商业参与者,不论国别,都应被公平的对待并适用于同样的监管规则,这是经济全球化的一个重要原则。竞争法不应作为行政工具被用于实现损害企业利益、强行压低价格等特定目标。

中国欧盟商会支持中国通过建立以市场为基础的价格机制来纠正市场缺陷,然而,该目标必须通过整体性的途径得以实现。自上而下对最终价格进行检查是一种途径,但是对造成产品高价的其他因素进行考察也同样重要。在目前反垄断调查聚焦的重点产业中,多种原因促成了偏高的市场价格。分销商和经销商对产品的加价、针对诸如奢侈品等的高关税以及为重复的认证和注册的费用成本,这些方面都不该被遗忘。

为进一步完善上市后监管,中国需要继续将放宽管制作为工作重点之一。中国欧盟商会坚信《反垄断法》的制定与实施不仅会极大推动中国市场经济的建设和发展,同时也将有效减少不合规行为甚至是腐败行为的发生。为实现这一目标,中国必须继续透明、全面且持续的实施《反垄断法》,并始终秉持惠利于消费者和公平对待商界的原则。

 

关于中国欧盟商会

中国欧盟商会由51家会员企业于2000年10月19日成立。会员总数如今已如破1800家,设有七个分会,由九个办公室分别管理。其设立目的是应欧盟及欧盟企业的需要,代表不同企业界的一个共同声音。欧盟委员会与中国政府机构都已认可商会为欧盟企业在话的独立的官方代言机构,旨在为欧盟企业争取更大的市场准入和更好的经营环境。

For more information please contact

Max Merkle

Xinhe Fan

Related EURObiz articl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