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PC: Decision on Comprehensively Strengthening Ecological Environment Protection and Promoting Pollution Prevention (Draft) Go back »

2018-07-10 | All chapters

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的委托,现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议(草案)》作如下说明。

  一、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意义和作出相关决议的必要性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谋划开展了一系列根本性、开创性、长远性工作,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生态文明理念日益深入人心,污染治理力度之大、制度出台频度之密、监管执法尺度之严、环境质量改善速度之快前所未有,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美丽中国建设迈出重要步伐,我国成为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参与者、贡献者、引领者。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国环境污染形势依然严峻,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存在许多不足,成为重要的民生之患、民心之痛,成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瓶颈制约,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明显短板。生态文明建设正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已进入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的攻坚期,也到了有条件有能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窗口期。

  党的十九大制定了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的宏伟蓝图,将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之一,提出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把“美丽”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要目标,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对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作出全面部署。2018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深刻阐述了生态文明思想,对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作出再部署,提出新要求。6月,党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肩负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推动环境法律制度全面有效实施的光荣使命,要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主动作为、积极作为,以法律的武器治理污染,用法治的力量保护生态环境。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向常委会领导同志提出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栗战书委员长所作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同时作出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议。根据常委会领导同志的指示,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会同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认真研究论证、多方听取意见、反复修改完善,起草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议(草案)》,2018年6月22日,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这个草案,并报请委员长会议审议。2018年7月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8次委员长会议决定,7月上旬召开的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栗战书委员长所作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同时作出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议。

  二、关于决议草案的结构和主要内容

  决议草案由导语和五条组成。

  导语部分,肯定了执法检查组的工作,赞成执法检查报告,同意报告对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打赢蓝天保卫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同时要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切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以法律的武器治理污染,用法治的力量保护生态环境,为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作出贡献。

  第一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着重阐述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是我国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指导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护生态环境、推动绿色发展、建设美丽中国的强大思想武器。号召各国家机关和全社会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方向指引和根本遵循,自觉把经济社会发展同生态文明建设统筹起来,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加快建设美丽中国。

  第二条,坚持党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领导。着重阐述党的领导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根本政治保证。号召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切实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加快构建生态文明体系,全面推动绿色发展,着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第三条,建立健全最严格最严密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着重阐述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依靠法治。要加快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立法,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法规、规章、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要及时提出有关修改法律的议案,加快制定、修改与生态环境保护法律配套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时出台并不断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标准。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加快制定、修改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地方性法规,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明确细化上位法规定。加强备案审查工作,及时纠正违反上位法规定的法规、规章、司法解释,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

  第四条,大力推动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全面有效实施。着重阐述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法律的权威在于实施。要求各国家机关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确保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失责必追究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重点工作领域,督促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依法推动企业主动承担全面履行保护环境、防治污染的主体责任,落实污染者必须依法承担责任的原则,依法严惩重罚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让法律成为刚性约束和不可触碰的高压线。

  第五条,广泛动员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着重阐述生态文明是人民群众共同参与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事业。号召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和监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自觉履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定义务,自觉践行绿色生活。强调要把群众感受作为检验工作成效和环境质量的重要依据,鼓励群众用法律的武器保护生态环境,形成崇尚生态文明、保护生态环境的社会氛围。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议(草案)》和以上说明是否妥当,请审议。

Source: The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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